对自然灾害的防范2
近代以后如何防范
新技术和法律制度
明治时代以后引进了新的土木建筑技术,随着时代的发展,日本不断建造水泥大坝和防潮堤等防灾相关设施。
关东大震灾(1923年)(※1)等灾害之后,观测技术和研究取得进展。以伊势湾台风(1959年)(※2)为契机,1961年制定了灾害对策基本法,开始谋求建立综合性的防灾体制。在阪神·淡路大震灾(1995年)(※3)中,由于建筑倒塌导致的死亡占到约8成,建筑基准法等被重新审视(※4)。在吸取大规模灾害教训的基础上,不断完善灾害对策、促进防灾教育、充实灾民支援等软性措施也得到了重视。
※1 震级7.9级。房屋倒塌再加上火灾,死亡和失踪人数达10万5,000人,是日本灾害史上损失最严重的一次。
※2 死亡和失踪人数 5,098人
※3 死亡和失踪人数 6,437人。建筑倒塌造成的头部损伤、内脏损伤、颈部损伤、窒息或外伤性休克等的死因占83.3%、烧死占12.8%、不明原因占3.9%。
※4 制定“促进建筑抗震改造的相关法律”(1995年)、修正“建筑基准法”(2000年)。
有地震国家和几乎无地震国家的建筑物
日本地震多发,在建筑物的耐震方面比较先进。例如,高速公路的桥墩较粗,如照片(左)所示,采用了抗震性较强的设计。基座也深入地下,使建筑物得以稳固。而在几乎没有地震的国家,桥墩就不像日本那样粗。
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和失踪人数推移
在日本,几乎每年都会有很多人由于自然灾害失去生命或财产。特别是二十世纪50年代之前,大型台风和大规模地震多发,经常会造成死亡人数高达几千人的灾害。之后,随着灾害应对措施的发展,损失不断减小。但是,在1995年的阪神·淡路大震灾中,死亡和失踪人数高达6,437人,而在2011年发生的东日本大地震中,死亡和失踪人数更是超过2万2,000人(※),造成了巨大的危害。
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和失踪人数推移
《2018年度版 防灾白皮书》
吸取阪神·淡路大震灾的经验
以阪神·淡路大震灾为教训,人们重新评估了以下项目。
- 初动体制
- 救援、急救医疗
- 火灾应对
- 广域支援
- 紧急运输
- 紧急物资调配
- 保障维生管线
- 避难所运营
- 接收、组织志愿者
- 构造物的抗震化
- 城市基础设施的恢复
- 临时住宅的供应
- 有计划的市区复兴
- 瓦砾处理
- 产业复兴
- 灾害公营住宅的供应
- 心理治疗 等
下方的表格中总结了紧急消防援助队、广域紧急援助队、自卫队、DMAT在反省阪神·淡路大震灾的基础上进行改善的相关要点。